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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农广校体系教职员工文化作品的通知
日期:2008-8-5 9:28:12   来源:   点击数:

农播办[2008]4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建设兵团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黑龙江、广东、海南、云南农垦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黑龙江、陕西林业广播电视学校,黑龙江森林工业广播电视学校,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广东林业办公室:

 

 为纪念改革开放30年,讴歌农广事业,弘扬农广精神,充分展示农广校体系教职员工的精神风貌和艺术才干,中央农广校决定在农广校体系内广泛征集以摄影、书画等为载体的文化作品,编辑出版《播种春天—农广校职工文化作品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全国农广校教职工

 

二、作品范围:书法、绘画、摄影、篆刻、手工作品及其他

 

三、征集时间:截至20081031


  四、具体要求:

 

(一)作品必须是作者自创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如涉及著作权权属、名誉权、肖像权以及第三方权利等法律后果由作者自负。

 

(二)报送作品请注明作品标题、创作时间、作者姓名、年龄、工作单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行备份。

 

(三)书法、绘画、篆刻作品:书法书体不限(软笔、硬笔皆可),绘画流派不限(国画、油画、水彩等)。绘画、软笔作品尺幅不小于4尺对开,不超过6尺整宣,作品不需装裱,落款、印签应齐全;篆刻作品应印在纸上。草书、篆书、篆刻作品应附释文。每人限12幅代表作。


  (四)摄影作品:题材不限,内容积极健康向上。作品需寄送7英寸照片一张,同时报送数码文件,文件不小于2兆,TIFF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500万像素,单幅、成组皆可。每张摄影作品须附文字说明。每人提交作品的数量最多不超过3张。

 

(五)手工作品及其他:为本人原创作的布艺、十字绣、编织、剪纸等。

 

(六)报送的作品由省校统一寄到中央农广校办公室。

 

五、中央校组织专家对报送的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入选《播种春天—农广校职工文化作品集》。

 

编辑出版《播种春天—农广校职工文化作品集》是加强体系凝聚力,丰富职工文化生活的重要措施,希望各省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报送有关作品。  

 

联系人:刘丹

联系电话:010-5919444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办公室,邮编:100125 

邮箱:bangongshi@ngx.net.cn

                                  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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