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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07年新型农民教育培训先进集体的通知
日期:2007-12-5 11:14:35   来源:   点击数:

 

川农广发[2007] 23

 

各市(州)中心分校:

2007年,我省各级农广校围绕省农业厅安排部署和当地主管部门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农业现代远程教育培训优势和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的职能与作用,积极探索农民教育培训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新方法、新模式,在学历教育、农民科技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业教育宣传以及绿色证书、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全省新型农民教育培训各项工作的发展,经省农业厅同意,省农广校研究决定,将对在今年新型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二、评选条件:

1、坚持面向“三农”办学方针,坚持“培养新农民,服务新农村”指导思想,积极推动当地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在学历教育、农民科技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方面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并在当地党政领导和广大农民中具有较大影响。

2、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注重探索教育规律,努力发挥体系优势,围绕地方产业,突出办学特色,提高办学质量,取得较大成绩。

3、在普及新知识、推广新技术方面具有较强示范性和推广作用,对加强体系建设、带动农广校教育事业整体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4、坚持教育培训与宣传工作同步发展,各方面工作均衡发展或某一方面成绩突出。

三、表彰名额

1、综合奖20个,学历教育、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各方面表现突出。各市(州)推荐1~2名(含市级校)。

2、单项奖四项共30个:招生12个,学历教育招生突出;农业技能鉴定2个,农业技能鉴定工作突出;绿证培训6个,绿证培训工作突出;教育宣传10个,“一报一刊”订阅以及宣传报道工作突出。

四、评选程序

 综合奖请各市(州)中心分校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审核推荐,严格把关,并于20071210前将2007年四川省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二份报省农广校办公室。省农广校将根据各地推荐情况综合考核后确定。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单项奖由省农广校根据各级分校工作情况予以确定。

五、表彰办法

2007年农民教育培训先进集体以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名义进行表彰,请各级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评选,确保表彰的集体真正体现先进性和代表性。省农广校将于今年底或明年初向全省农广校系统通报表彰结果。

联系人:丁燕   吴菁     电话:028-85505367 

  真:028-85551064   

 

附件:2007四川省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四川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二○○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

四川省新型农民教育培训先进集体推荐表

 

单位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教职工数

 

在校生数

 

市州农广校意见

 

 

 

 

 

 

 

 

(盖章)

 

                             〇〇七年   

 

省农广校

审批意见

 

 

 

 

 

 

 

(盖章)

 

〇〇七年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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