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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广校系统自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7-10-12 9:06:45   来源:   点击数:

川农业函[2007]347

关于开展农广校系统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局、成都市农委:

长期以来,农广校系统以其完整的组织体系和远程教育资源优势,在农业职业教育、农业科技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特别是近年来,各地农业部门在新农村建设中,积极整合教育资源,以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为依托,充分发挥农广校的优势作用,使之成为农业系统必不可缺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担负起发展现代农业、培养新型农民的重任。但存在各地发展不均衡,个别农广校长期不作为、名存实亡,或未经省农业厅同意擅自撤并的情况。为此,要求各地按照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办好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加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农科教发[2005]15号),省农业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建设的意见”(川农业[2005]66号)等文件精神,对现有农广校系统开展一次自查。

自查的具体内容以《农广校系统机构及工作情况自查统计表》(附件)为重点,对照省农业厅下达的农民教育培训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规划、落实措施。对近两年仍未招生、未开展培训工作的农广校,需做出“整改方案”;对未经省农业厅许可擅自撤并的农广校,需写出“情况说明”,追究当事者责任,并采取措施积极恢复。

各地农业局务必认真组织好这次自查工作,并将《农广校系统机构及工作情况自查统计表》、整改方案、情况说明等于91日前由市、州农业局汇总后上报省农广校。

附件:农广校系统机构及工作情况自查统计表                            

                                    00七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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