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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播教[2006]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黑龙江、广东、海南、云南农垦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黑龙江、陕西林业广播电视学校,黑龙江森林工业广播电视学校,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广东省林业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提供人才支撑,按照农业部《关于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开办中专后继续教育农业推广专业的通知》(农人发[1999]23号)要求,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以下简称中央校)决定2006年继续开设中专后继续教育。现将做好2006级中专后继续教育招生与教学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专业设置与课程改革
2006级中专后继续教育开设农业推广、农村经济管理和畜牧兽医三个专业。新编和修订三个专业部分课程教材:新编《农村社会学》,修订《农村经济管理概论》、《农村财税与金融》和《动物疫病防治》。农业推广、农村经济管理和畜牧兽医专业教学计划分别见附件1、2、3。各省可根据建设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在落实学员使用、待遇政策的基础上,可增开所需的专业,增开专业要上报中央校审批,纳入中央校的统一管理。
二、 招生与教学工作
各地要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当地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积极争取当地农业、人事和组织部门的大力支持,继续完善和落实中专后继续教育政策,确保学员毕业后的使用、待遇政策得到落实。要加大招生的宣传动员力度,扩大办学规模。在录取工作中,要严格条件、规范程序、完善手段、健全档案。在教学过程中要继续加强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确保教学质量。各专业教学的组织实施、教材和教学辅导材料的配备、考试考核和毕业证书的颁发、费用等具体要求和规定,按照中央校《关于做好中专后继续教育2000级农业推广专业和农村经济管理专业招生与教学工作的通知》(农播教[2000]31号)要求办理。2006级各专业课程和考试考核安排见附件4。
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二OO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附件1 中专后继续教育农业推广教学计划.doc
附件2 中专后继续教育农村经济管理专业教学计划.doc
附件3 中专后继续教育畜牧兽医专业教学计划.doc
附件4 2006级中专后继续教育农推广专业考试安排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