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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教学质量、减少环节、按时供书,全省农广校中专及中专后教材征订及发行,实行“全省统一教材,省校面向县分校征订发行”的管理办法。
一、教材的征订与发行
1、征订:要求每个学生必须订购一套本专业教材,部分县校联办中等专业,不能在省校征订教材的,要书面上报省校批复。(1)时间:每个年级按注册人数,在招收新生当年的8-10月和次年3-5月,按一次性或二次性征订完两学年教材。(2)手续:统一使用省校制定的教材征订单(可从www.scnmjy.com.cn四川农民工培训就业信息网上下载)征订,并加盖公章。征订单一式两份,报省校一份,另一份由留征订学校,结算时备查。(3)补订:零星教材的补订,可随时上报。省校根据库存情况及时进行调节。同时,请各分校将库存教材上报(最好用软盘)省校,以便建立信息库尽可能的在各分校之间进行调节。
2、发行:教材发行时原则上实行先缴款后发书,由省校直接发到县分校(征订时可按教材估价先预缴)。为保证教学的顺利开展,个别有特殊情况要缓缴的县校,需书面说明情况,经省校同意后可先预发一学期教材。(1)时间:在招收新生当年的9-12月发行第一学年教材(央校统编的和由书店调节的二学期教材在次年3月补发);次年的6-8月发行第二学年教材;补订的教材调节好后及时发行。(2)验收:发行清单在最后一件包裹内,如有差错应及时反馈情况。同时保存好发行清单作为年度结算的依据。(3)形式:原则上以自提和汽车托运为主,若邮寄费用自理。
二、费用的结算与奖励
1、结算:上年发生的教材款在下年初按实际发行教材价款进行结算,结算时实行多退少补,或将余款存留备用。汇款时,要注明款项用途,避免与其它款项混淆。
2、奖励:结算时按教材来源分中央校统编教材和省校统编(含外购)教材,给予不同的发行奖励:
省校教材(含外购)奖励20%、中央校教材奖励10%;零星购买教材,不分教材来源,给予10%的奖励或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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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五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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