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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农广发[2008]6号
关于开展与四川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联合举办网络高等教育的通知
各市、州、县分校、省校各校区:
为进一步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大力发展网络高等教育的精神,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合理利用教育资源,推进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为建立学习型社会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促进科教与经济的结合。为基层培养更多的高级应用型人才,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四川省农广校与四川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经充分协商决定在四川省农广校系统内开展四川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工作,凡有条件开展高等网络教育工作的分校(有一定师资、有多媒体教室、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学习设备),有一定生源在当地组织教学活动的,在与四川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完善办学合同后,即可成为四川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校外学习中心。由省校统一管理全省农广校系统四川农大
网络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原有网点待遇不变。由于时间较紧请愿举办的分校,向省校报下列材料:
1、 可行性报告;
2、 站点登记表;
3、 办学协议书;
上述三个材料的样本请在省校网站(www.scnmjy.com.cn)上下载,加盖学校公章后,在2008年3月28日前 报省校。
四川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