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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阶段中国农民教育的战略思考(张宝文)
日期:2005-12-1 14:27:47   来源:   点击数:

农业部副部长   张宝文

 

各位专家、同志们:

今天我们举办以“培养新农民、服务新农村”为主题的“农民教育创新与发展论坛”,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的重要举措,意义十分重大。

 

一、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农民教育的战略地位

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已经步入新的发展阶段。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求在“十一五”期间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和管理民主的标准,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支撑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在于培养数以亿计的观念新、有文化、讲文明、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广大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没有农民的参与,没有农民综合素质的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失去可持续发展的依托。

发展现代农业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主线。现代农业的发展对于提高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增强农产品市场和农业国际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农业结构调整,转变农业增长方式,迫切需要培养造就规模宏大的新型农民队伍,切实把农业发展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坚定不移地走科教兴农、人才强农之路。 

农民教育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我国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重点,也是难点。我国有近8亿农民,4.8亿农村劳动力,农民是我国最大的人口群体,但同时也是我国最大的弱势群体。目前,在农村劳动力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占37.3%,初中占50.2%,高中占9.7%,中专占2.1%,大专及以上占0.6%。由于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低下,组织化程度不高,不仅制约了我国农业科研成果的有效转化和技术的快速推广,也影响着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和二三产业转移就业的进程。

目前,我国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仅为30%左右,真正形成规模的不到20%,同发达国家相比低30到60个百分点。一项先进农业技术在发达国家全面推广平均只需2年左右,而在我国需要6年左右。我国农业科技对生产的贡献率为45%左右,与发达国家比低20到30个百分点。从农村劳动力转移情况看, 2004年我国农村外出劳动力中接受过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的比重仅为18.6%。近年来,随着沿海发达地区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带来了就业结构的相应变化,出现了劳动力供求结构性失衡的民工荒现象,这种表面上的民工荒,实际上是技工荒

农业部门十分重视农民教育工作,把它作为科教兴农和人才强农的重要战略措施来抓,全面实施“绿色证书工程”,积极开展“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大力推进农业远程教育培训,与财政、教育等有关部门,启动实施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为全面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但是,我国农民教育事业同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相比,与农村劳动力有效转移对就业素质提高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表现为总量不足、素质不高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因此,加快农民教育发展,全面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不仅是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也是推进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增强我国产业竞争力和综合国力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最近,温家宝总理对职业教育工作作了重要批示:“我国人口多,就业压力大,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劳动力素质,尤其是农村劳动力素质,是一项十分必要和迫切的任务。”在刚刚结束的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提出了今后我国职业教育要着力抓好四个方面,其中一条就是要重视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提高广大农民的职业技能和转移就业能力。前不久,回良玉副总理在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成立25周年的贺信中,希望中央农广校要以培养新农民、服务新农村为己任,加快开发农村人力资源,全面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这是对整个农民教育的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把农民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统筹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伟大的事业中来。

 

二、明确任务,牢牢把握农民教育的发展重点和主攻方向

“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时期。新农村的建设,迫切需要培养一大批思想观念新、文化素质高、技术业务精、经营能力强的新型农民来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把农村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强大的人力资源优势。而统筹城乡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我国产业竞争力和综合国力,迫切需要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能力,以适应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发展新型工业的需要,这是我国农民教育面临的非常艰巨的任务。

为此,我们要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民教育和培训,使农村大批劳动力的科技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水平达到新型农民的培养要求,并着力培养和建立以下五支队伍:

一是培养新农村的带头人队伍。主要是培养深受农民欢迎、能带领农民致富奔小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乡村干部,使多数乡村干部达到中专以上文化程度,通过他们的组织发动和示范带动,引导农民建设新农村。

二是培养扎根农村、立志务农的农民技术员队伍。目前,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仅靠国家的农技推广队伍还远远不够,要培养一大批农民技术员。主要是对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且扎根农村的青壮年农民,通过“绿色证书工程”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素质工程”的实施,使他们掌握本岗位基本知识,成为适应农业现代化要求的新型农民,以及农业科技人员联系广大农民的桥梁和纽带。

三是培养骨干农民队伍。主要是对广大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初高中毕业的回乡青年、乡镇企业职工、农村复员军人等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科技教育培训,以村为基础、以户为单位培训骨干农民,使他们成为我国今后农业发展的重要依靠力量。

四是培养农民企业家队伍。主要是选拔一批具有创业和创新精神、专业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技术和能力的新型农民,通过政策引导、创业资金扶持和跟踪服务等,将他们培养成掌握先进文化、技术和信息,能进行专业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的农民企业家。

五是培养能工巧匠队伍。主要是适应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需要,培养一大批在农村建筑、装饰、修理、铸造及手工业等行业,掌握某一特长或技能,为当地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一定贡献的能工巧匠。

以上五支队伍是今后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依靠力量,也是农民教育培养的主要对象,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将突出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以培养新型农民为重点,大力开展农民科技培训。“十一五”期间,我们将大力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素质工程”,以村为单位,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开展以科技为主的综合性培训,整体推进,为农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继续组织实施“绿色证书工程”,力争到2010年再培训1600万人,使农村每8户农民中有1人参加绿色证书培训。

二是以培养技能型人才为重点,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近两年,由农业部等六部委共同组织实施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十一五”期间,我国将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5000万农村劳动力开展引导性培训,并对其中的3000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以市场为导向,以就业为目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标确定培训基地,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培训工作;扩大培训规模,调整实施内容,提高培训质量,为我国产业发展培养大批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三是以培养农村实用人才为重点,组织实施“百万中专生计划”。为解决我国目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我部决定从现在起用10年时间,依托农广校、农业中专学校等单位,组织实施百万中专生计划,为农村培养100万名具有中专学历的从事种植、养殖、加工等生产活动的专业人才,以及农村经营管理能人、能工巧匠、乡村科技人员等实用人才,增强他们带头致富和带领农民共同致富的能力,使他们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带头人和发展现代农业的骨干力。

三、勇于创新,努力实现农民教育发展的新跨越

我国农民数量庞大、分布广泛、需求多样,决定了满足农民教育需求的方式和手段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多渠道、多方式投入资源,多形式、多层次满足需求,实现农民教育发展的新跨越。

1、创新培训形式。培训进村、科技入户,是开展农民教育的基本出发点。农民教育工作必须重心下移,围绕当地产业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的实际,做到培训进村,科技入户。从今年开始,我们按照工作措施到村、上下联动抓户的要求,组织实施了农业科技入户工程,让广大农业技术指导员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手把手、面对面、心连心地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初步形成了科技人员直接到村、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科技成果快速转化机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树立了良好的典范。

2、创新培训机制。加强资源整合,完善农民教育体系。充分利用农业部门的教育培训资源,积极开展农民教育。同时,要通过创新有效的资源整合机制,打破地方、部门和行业的界限,广泛利用教育、劳动、建设、科技等部门丰富的培训资源和数量庞大的社会资源,建立政府主导、面向市场、多元办学、开放运行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

3、创新管理机制。农民教育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各级政府应该从规划制定、工作协调、资金投入等方面加强对农民教育的指导和支持。要理顺农民教育管理体制,强化政府的统筹管理功能,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积极探索和研究制定有利于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政策措施。

要通过改革现行的财政投入结构和方式,将各类面向农民开展教育培训的社会资源纳入财政支持的范围,鼓励各类培训资源公开平等竞争,凭能力获得支持。要建立政府、市场和培训主体之间的利益协调和平衡机制,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和优势互补、平等竞争、市场导向的良好局面,最大限度提高农民教育的整体效益。

4、创新培训模式。新阶段农民教育工作必须从农民对教育培训的多层次、多元化需求出发,创新培训模式,构建有效载体。

一是要健全完善农民教育现有项目、工程和计划。大力实施绿色证书工程、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工程、百万中专生计划、星火培训计划、一村一个大学生计划等,不断创新培训模式,组织实施好各部门的农民教育培训项目,促进农民教育工作全面开展。

二是要紧密结合农业重大项目开展农民技术培训。当前农业部门正在实施的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优质粮食产业工程、沃土工程、测土配方施肥、生态家园富民计划、渔民转产转业等重大工程项目就是一些很好的载体,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结合机制,逐步加以推广。

三要加强与教育、劳动等部门的密切合作。加强农村基础教育与职业教育的紧密结合,在农村中学开设职业教育培训课程,逐步推行学业证书、绿色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多证书制度。要充分利用部队培训资源,培养军地两用人才。

四要构建农民远程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覆盖面广、快捷便利等优势,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卫星网、VCD等远程教育手段和农村大喇叭、科技培训直通车、科技书屋、手机短信服务、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构建天网地网人网三网合一的公共服务平台,大规模、大范围开展农民教育培训。

四、抓住关键,不断完善农民教育的保障机制

发展农民教育的政策措施很多,但必须抓住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突破,才能有所作为。这里我着重谈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关于农民教育的投入问题。温家宝总理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各级政府要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把发展职业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统筹安排,加大扶持力度。国务院已决定在“十一五”期间由中央财政对职业教育投入100亿元,重点用于支持实训基地建设,充实教学设备,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接受职业教育,这对于我们从事农民教育工作的同志来说是一个极大的鼓舞。

开展农民教育是一项受益面广、公益性强的社会事业,政府、培训机构、企业、社团组织和农民都有对教育培训承担投入的责任。但是,由于农业的比较效益较低,农民的收入水平不高,决定了农民教育的投入主要还是依靠中央和地方财政支持。要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的多元化农民教育培训投入体制,同时也要积极运用金融、信贷、税收等手段,支持农民教育事业的发展。要鼓励企业、个人和社会民间组织参与农民教育培训事业,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多元化的智力投资保障机制。

二是关于农民教育的体系建设问题。发展农民教育事业,没有一个健全完善的教育培训体系是不行的。目前我们在开展农民教育培训方面不是没有机构,不是没有资源,关键是缺乏一个强有力的资源整合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将各种培训资源整合到农民教育这么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中来,非常不容易。今年农业部启动实施的科技入户工程通过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将原来相互脱节的教育、科研、推广、培训系统紧密结合起来,使广大农技推广人才能充分利用出来,将束之高阁多年的科技成果和生产技术不断推广出去,形成了一个专家主导的农业技术服务网络,使有限的项目经费发挥了最大效益,达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值得我们在农民教育工作中认真总结和借鉴。

三是关于农民教育的监督检查问题。加强农民教育培训的监督检查是确保教育培训质量、评估项目实施效果的关键。近些年来,我们在农民教育培训方面实施了不少项目,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由于缺乏监督检查,尤其是缺乏一个对农民教育项目实施效果进行客观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价办法,导致培训工作有余,监管力度不足;定性评价有余,定量评价不足,不能很好地反映农民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不能很好地对农民教育工作进行约束和规范。同时,由于缺乏监督检查,一些地方和单位挤占、挪用农民教育项目资金的事情时有发生,一些培训机构敷衍塞责、忽视教育培训质量的情况屡见不鲜。因此,为了确保农民教育质量和项目实施效果,必须加大对农民教育工作的监管力度。目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在项目监管方面做得比较成功,不仅下发了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基地认定、检查验收资金管理等办法,还建立了项目招标、公示、台账、月报、检查验收、报账等制度,保证了培训和转移工作的落实。

四是关于农民教育的激励机制问题。温家宝总理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大张旗鼓地宣传优秀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劳动价值和社会贡献,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舆论氛围,使新的求学观、择业观和成才观蔚然成风。我们要按照温总理的要求,在农民教育工作中建立健全持续有效的激励机制,通过各种优惠政策和激励手段,引导政府部门、培训机构、企业和农民等积极主动参与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当前,尤其需要调动培训机构和农民两方面的积极性。对从事农民教育的培训机构,要根据培训规模、培训质量等指标,从减免所得税和营业税、降低贷款条件或者予以贴息、土地利用、财政直接补贴等方面进行扶持,也可以直接对培训机构进行奖励。要通过对农民参加教育培训进行补贴、降低收费标准、制定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配套优惠政策、开展表彰奖励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等方式。鼓励农民自觉参加教育培训工作,使农民真正做到参加教育培训与不参加教育培训在个人收入、社会待遇和权益保障等方面大不一样,使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从要我培训变为我要培训,成为农民个人的自觉行为。

 

同志们:农民教育的大好机遇已经来临,培养新农民、服务新农村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希望通过这次论坛,对我国农民教育工作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有所开拓,有所创新,有所突破,有所作为。祝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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